科技产业政策大数据平台
深圳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首页> 申报通知>【佛的网】乙筑第册第配百者股图栋意京精

【佛的网】乙筑第册第配百者股图栋意京精

2020-04-28 43

案情简介:某机电设备有限公司向某市住建部门申请办理建筑业企业资质许可中“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资质并提交了相关纸质申请材料。市住建部门认为其符合接收要求,遂收取其申请材料。经审核,认为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受理其申请出具《受理回执》。

办理结果:受理后,审查人员对申请人递交的纸质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包括企业净资产、企业具有的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人数、技术负责人的资历、具有机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的数量、技术工人的数量、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工程业绩等。本次申请中,申请人的注册资金达1000万元,符合该资质要求的净资产400 万元以上的要求。企业人员方面,申请人提供了3名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具有10年从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具有机械设备工程师职称、并主持完成过2项同类业绩;机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6人且专业齐全;具有机械设备安装工、电工、管道工、通风工、焊工等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15人,均符合该资质所要求提供的法定条件和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十一条第(二)项、第十四条,《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以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建筑业企业最低等级资质标准现场管理人员指标考核的通知》(建办市〔2018〕53号)的规定,作出并向申请人送达《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和《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案件评析:从申报方式来看,本次资质申报中申请人采用的是递交纸质申报材料的方式。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有效遏制疫情扩散和蔓延,在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的同时保障企业群众的办事需求,进一步推进行政审批改革,优化资质审批程序,加大网上办事推进力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定于2020年4月15日起,对建筑业企业资质统一实行电子化申报和审批,对首次申请、升级、增项、延续、变更、注销和建筑业企业资质简易换证(设计施工一体化)事项,均统一实行电子化申报和审批,并核发电子证书。实行电子化申报和审批后,市行政服务中心窗口不再受理上述事项纸质申报材料。对实行电子化申报和审批的事项,企业登录广东省建设信息网“三库一平台”(http://210.76.74.216/Approve/)网上办事平台,填写申请内容、制作申请表并按资质标准要求上传电子申报材料,通过系统预检后网上提交申请。由纸质申报和审批向电子化申报和审批的转变,简化了办事流程,降低了办事成本,节约了资源,提高了工作效率,也提高了申请人办事的便利程度。

从申报材料的内容来看,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24.3.1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建筑业企业最低等级资质标准现场管理人员指标考核的通知》(建办市〔2018〕53号)的规定可知,“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资质申报所要求提供的材料须符合以下规定:企业资产——净资产 400 万元以上。企业主要人员——(1)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3 人。(2)技术负责人具有 5 年以上从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具有机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或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机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6 人,且专业齐全。(3)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机械设备安装工、电工、管道工、通风工、焊工等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 15人。(4)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本类别资质二级以上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 2 项

如果存在申报弄虚作假行为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申报弄虚作假行为处理办法》(建市〔2011〕200号)第十二条“对资质申报中弄虚作假的企业,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按照行政审批权限依法给予警告,并作如下处理:(一)企业新申请资质时弄虚作假的,不批准其资质申请,企业在一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项资质;(二)企业在资质升级、增项申请中弄虚作假的,不批准其资质申请,企业在一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项资质升级、增项;(三)企业在资质延续申请中弄虚作假的,不予延续;企业按低一等级资质或缩小原资质范围重新申请核定资质,并一年内不得申请该项资质升级、增项”以及第十三条“对弄虚作假取得资质的企业,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并撤销其相应资质,且自撤销资质之日起三年内不得申请该项资质”的规定可知,企业在申报材料中弄虚作假,或者通过弄虚作假已经取得相关资质,一旦被查处,对企业所带来的后果是极其严重的。同时,由于建筑行业的特殊性,因在资质申报中弄虚作假而取得相关资质,承包的工程质量更容易出现安全问题,后续在工程中一旦发生事故,后果难以估计。

综上所述,包括“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在内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电子化申报方式会更加简化和便捷,但是对申报材料的内容,申请人必须符合《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一条“申请人申请行政许可,应当如实向行政机关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和《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十五条“企业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应当如实提交有关申请材料”的规定,不弄虚作假,谨慎对待每一项提交的资料,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原文链接:

http://fszj.foshan.gov.cn/zwgk/txgg/content/post_4549315.html

默认头像
0条评论

需求留言

公司名:

联系人:

手机号:

选择需求

政策图谱

政策详情对比

    对比

    部门政策对比